容留他人吸毒,上虞三名男子害人害己被刑拘


制毒、吸毒、贩毒触犯法律,但还是有不少人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同样构成犯罪,近日,上虞区公安分局下管派出所抓获3名容留他人吸毒人员,他们将面临的同样是刑事处罚。
6月初,下管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的社区戒毒人员赵某出现“断戒”情况,民警认为其存在复吸可能,于是对其展开调查。随后,民警发现赵某多次在丰惠、城区部分民房、出租房出入,疑似吸毒窝点。
6月11日,派出所对已摸清的两处窝点进行突击检查,抓获包括赵某、林某在内的5名吸毒人员,其中林某、李某、何某为他们多次吸毒提供了吸毒场所。警方现场检查,5人均为冰毒阳性,并缴获了大量自制吸毒工具。
目前,因涉嫌容留吸毒,林某3人被刑事拘留,赵某被处强制戒毒,另一吸毒人员被处社区戒毒。警方提醒: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涉毒的犯罪类型很多,并非只有贩卖毒品才是犯罪,容留他人吸毒也是其中之一。不论是朋友、亲戚,还是出于其他别的原因,提供场所让他人吸毒的,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毒品害人害己,希望大家可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不能碰,碰了你这辈子也就完了。

人太多了,有些人没地方去的。

远离毒品

毒品不是不能碰。作为药物的时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为了追求感官神经刺激,那是会害了自己。

害人害己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