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触犯法律,这伙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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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正常的经营,却不想背后暗藏玄机,一笔笔账目资金的流动,受损的是国家的税款。近日,记者从上虞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经侦大队联合当地国税局破获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案件。
今年1月19日,该局经侦大队接到余杭警方的协查函,称上虞开办五金机械厂的金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请求协助调查。原来,余杭警方在侦办犯罪嫌疑人戴某名下公司向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发现戴某的公司于去年4月将50万左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上虞金某的五金机械厂。而根据余杭警方的调查,确认该戴某的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纯粹是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
接到协查函后,该局经侦大队立即将金某传唤至当地国税局,并会同国税局人员对此案展开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一开始,狡猾的金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向戴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但当警方拿出银行资金流等相关证据后,金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作案事实。
据金某交代,自己开办五金机械厂已经有好些年了,涉案前,她一直守法经营,按实开据。但去年4月的时候,金某为了少缴税款,在没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共向戴某购买了50多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警方在案件侦查中发现,金某并不认识戴某,而且两人由始至终也没有直接的交易记录。那么,该二人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一条利益链呢?警方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拨开了案件背后的层层迷雾。
原来,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金某最先联系了与自己工厂有业务往来的业务员周某,向其询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渠道,并承诺事成后支付一定金额作为“好处费”。周某欣然接受了金某的要求,并很快联系了同行张某。而张某又在同行瞿某的介绍下,帮助金某在戴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警方在调查案件资金流中,金某通过向戴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手段,造成国家税款损失7万余元。而周某、张某、瞿某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几千元的“好处费”铤而走险,结果也触犯了法律。
金某东窗事发后,周某、张某、瞿某三人越想越害怕,于是相继到该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最终,犯罪嫌疑人金某、周某、张某、瞿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现该案也移送起诉到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的特点有抵扣税金的功能,换句话说,只要低于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法分子就能从中赚取差价。”办案民警说。遗憾的是,本案中,周某、张某、瞿某还是“80后”大学生,正当是大干事业的时期,却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不仅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的损失,也贻误了自己的前途。
警方提醒广大商家朋友,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去触碰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