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民声西路8号海口城建总公司停车楼乱收费

海口市民声西路8号海口城建总公司停车楼是海口市对居民的配套停车楼,目前被海南幸福季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从2017年8月20日起,400元/月/车位,4000元/年月/车位,周边小区的停车收费一般是250元/月/车位,请问市长先生,这样的收费合理吗?市政的配套停车楼都拿来盈利了,那么还有什么不能拿来盈利的呢?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海口民声西路8号海口城建总公司停车楼乱收费”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查,民声西路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为海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与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海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并非昌炜玉园小区配套停车库。该车库楼共有7层,240个车位,1-5楼为停车库, 6层、7层规划为办公或娱乐场所。该幢车库楼已整体租赁给海南金鸿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海南金鸿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将停车库承包给海南幸福季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目前,海南幸福季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从2017年8月20日起对外出租车位,并收取停车服务费。对于昌炜玉园小区的业主,1—2层按400元/月/车位,4000元/年/车位的标准收费,3-5楼固定车位的车辆按260元/月/车位,3000元/年/车位的标准收费。
二、存在问题
调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停车楼没有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影响市民了解相关收费标准。
三、政策和处理情况
(一)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停车收费有关政策。根据海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7〕158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建设的专业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民声西路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类型,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自主制定。
(二)8月22日上午,检查组当场责令停车场管理人员加强管理,立即制作明码标价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接受市民的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督促龙华区物价监督检查局对该停车场明码标价工作尽快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督促各区物价监督检查局对辖区内所有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
此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08-20 09: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