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本村集体社员及其户口的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拥有自建房并取得土地证的情况下,能否张自建房改建,土地使用证的发放面积是80平方与现在占地房屋110平方不相符的情况下,能否在村居申请报建手续吗?能否在村居或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备案报建吗?。 国土法有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土地使用证。 因此、上述房屋能否规划改建、镇村居能否有合理、法的依据给予申请报建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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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规划报建程序问题。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宅基地上建设农村村民住宅,应持以下材料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报区规划部门审批:1、土地使用证明文件;2、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意见;住宅设计图件等。
二、关于非本村集体社员及其户口的城镇居民能否改建住房问题。由于目前我市宅基地建房工作由区、街镇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请咨询所在区规划部门或镇相关管理部门。
三、关于住房占地面积与宅基地面积不符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超出宅基地面积建设村民住宅,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规划部门不予受理规划报建申请。
2017-11-16 1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