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建设手续的补办程序

尊敬的领导,您好!现在我有意参加一起司法拍卖,标的为眉山市东坡区的厂房和土地。现在根据到法院的了解,土地有使用证,但是上面的厂房没有建设手续。为了确保今后可以正常使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拍得土地后我希望将建设手续补办齐全,不知应当如何操作,还望领导指教。谢谢!
市城乡规划局: 感谢您对眉山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目前无法确定您所指地块在规划中的具体位置和用地性质,请您携带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到我局行政许可科咨询有关问题。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建设大厦东副楼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联系电话:381974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若该标的为既有建筑,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不能补办房屋建设行政审批手续。若要办理标的不动产登记,需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持鉴定报告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二、若该标的为在建建设项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可以补办房屋建设行政审批手续。补办程序为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划、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建设手续所需资料办理补办手续,具体可以到党务政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咨询,联系电话:38166177。
201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