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龙溪镇山里村一项强抢农民土地的恶劣事件

你好,我现在举报玉环县龙溪镇山里村一项强抢农民土地的恶劣事件。大致情况如下:涉及18户农民的共40亩左右的山林地。在1999年的时候村委要求以入股的形式投资村水果基地,为期20年。为大力配合村集体经济发展,各农户克服各种困难(很多农民整个家庭均没有工作,靠种瓜菜水果为生)全部同意入股。入股后,前面两年每户农民分得些许水果,约2004年左右,该水果基地倒闭。不知为何原因该基地即开始种植苗木。现在,合约期即将结束,农户询问村委该地情况。结果被告知:该地已转让给了个人,不属于农户了!此消息如此让人惊讶,随后一大批农户奔波于镇政府与玉环市信访局之间,两个部门一直互相推诿。随后,村里拿出几分签字按手印的文件(有山里村水果基地股份投资清单,山里村水果基地转让说明等),但内含的签字及手印,村民均表示不知情。该事件,暴露出了部分管理干部的猖狂,私用公章,伪造合同,伙同相关部门为虎作伥,强占农田。不敢相信,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现在这个欣欣向荣的社会里,居然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此件事件,还农民一个公道。
你于2017年11月8日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信箱反映的《关于玉环市龙溪镇山里村一项强抢农民土地的恶劣事件事项》,要求调查处理。经调查,该水果基地以全体股东的名义于2007年2月15日与山里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水果基地转让协议,决定将大平坦垅的水果基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转让给村集体所有,约定从协商签订之日起水果基地的全体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该基地事务,并于当日以人民币5000元每股的价格支付给12.294股的股东共计人民币61470元,该转让协议和付款清单上均有一定数量的签字、捺印或盖章。山里村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于2007年6月29日将该地块转让给本村村民毛礼辉、王妙夫、李祖生等人。另外,2017年10月30日,陈明青等村民到玉环市信访局反映相同(编号LF20170091430),玉环市信访局已经交办给我单位,我单位分管领导当天予以接待,及时了解该事件原委,并于2017年11月1日组织部分当事人在山里村村部协调该事件,部分当事人表示签字捺印并非其本人,要求进行鉴定,我单位希望其通过诉讼程序合法解决该事件。因此,如果你对上述协议有异议,建议你通过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玉环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赵永君联系电话:89921070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