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李先生>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城管执法>

温岭市泽国镇西岸村叶娇怜(村支书)家(仅一处),其主房北面20多米处为农田,有人未经审批在此良田上建设厂房,厂名:甬岭机械厂,占地面积:6亩地左右,砖头水泥结构,此情况已存在4-5年,浪费国土资源,要求处理。(要求保密)
反映件中所反映的甬岭机械厂违章厂房主体为西岸村村委会集体所有。占地面积2亩,甬岭机械厂法人叶小海租用该厂房,用于机械生产,该厂房建造为砖头钢筋水泥结构。为确保安全,该厂房通过专业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鉴定等级为B级,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西岸村集体经济薄弱,收入主要依靠厂房出租和个人建房。)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20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