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佛禅法行初字第42号判决书宣判“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3考生败诉,试问:主审法官、佛山人保局,你们了解“地贫基因携带知识”有多少?不少医生、专家明确指出:地贫基因携带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血液病,同时带有这种基因也不会影响到日常工作,影响其履行公务。佛山市人保局及禅城区法院为何偏信一方专家之词?同时在地贫基因如此具有争议的问题上没有综合采用多方意见?经咨询中国科学院血液病研究所的《复函》1、检测MCV,并非强制性;2、诊断地中海贫血,要根据临床检测、家族病史等作出判断。为什么不采纳这两点去分析才作出合理的判决呢?为什么要强制性检测?为什么不结合临床表现?因为地贫基因携带者在临床上无任何症状表现,这3位考生的血红蛋白含量也达到国家标准的正常值范围。去年佛山人保局拒录的31名考生中,有很多考生都作过无偿献血,何来患上“血液病”呢?血液病人能献血吗?所以,原佛山人事局、卫生局2006年6月出台的“佛山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全面筛查地贫基因携带者,严重损害了这些无辜考生的切身利益,还侵犯了个人的隐私,致使这些考生失去了尊严,因遗传而得的基因问题而遭受歧视、遭受淘汰。请问佛山人保局:这些地贫基因携带者他们就是“血液病人”吗?为什么他们能献血救人就无权就业呢?
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地中海贫血属于血液病的一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血液病,不合格;
2、我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在没有新的规定前,均应遵照执行。
3、根据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2010-06-18 14: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