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20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  作为一个男人你会怎么做?


养了20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 丈夫起诉向妻子索赔
绍兴网 2014年07月06日 11:34:13
本网讯 先是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而今却是丈夫起诉离婚,且他还要求妻子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数十万元。从不愿到坚决,变化的原因是,丈夫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因为养了20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他亲生的。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阿威和阿萍(两人均为化名)都是本地人,两人年龄相仿。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上世纪90年代登记结婚。次年儿子降生。自2012年后,夫妻关系不合,后来两人分开生活。且阿萍起诉离婚,但均被法院驳回。
起先是阿萍起诉要求离婚,阿威不同意。但到了去年下半年,情况发生反转,阿威起诉离婚。
阿威诉称,婚后不久,他就发现阿萍与他人有暧昧关系,但念及夫妻感情,他仍勤勤恳恳,且把收入交由阿萍掌管,希望用真情、真诚去呵护这个家。尽管如此,夫妻关系依然紧张,如今阿萍起诉离婚,说明她去意坚决,他也无力挽救。不过,想想阿萍的一些行为,他便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征得儿子同意后,去年上半年,父子俩向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有无血亲关系。
令人煎熬的等待后,鉴定结果让阿威大跌眼镜:他非儿子的生物学父亲。也就是说他养了20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尽管如此,阿威仍希望妻子回心转意,彼此能和好,但事与愿违。
在诉状上,阿威表示,阿萍对婚姻不忠的行为,不仅给他经济上造成了巨大损失,还给他在精神上造成了重大的打击,因此要求阿萍赔偿损失。但阿萍在法庭上辩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不认可阿威赔偿数十万元的主张。
对于阿威提出赔偿损失的主张,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诚于对方的义务。本案根据鉴定结果足以认定阿威夫妇的儿子,是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阿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所生育。阿萍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侵害了阿威作为配偶所享有的人身权益,给阿威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且他又因此为非亲生子承担部分抚养、教育费用。因此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应当忠实的原则规定,阿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并返还阿威相应的抚养费。
法院最后判决,准许阿威和阿萍两人离婚,阿萍支付阿威抚养费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等。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作者: 记者 王晓宏 通讯员 杨乃寅 编辑: 张小东
实际上男方是永远吃亏的了,这30万元女方在夫妻财产分割中就可支付了。
怎么说都不知道了。
可是养过总还是有感情的。
悲催啊,男人的心被狠狠伤透了,钱永远弥补不了这份痛
傻B碰到了傻蛋。不可救药!
养了20年都不够30万的,还好包括10万的补偿,精神上的打击更是无法弥补,对于这类事情法律的处罚太轻太轻
怨死了,真是悲哀,替别人养了
是不是亲生就那么重要吗?你都养了20年了,这个感情比亲生更浓啊!现在翻脸不认儿子了?你让独生子情何以堪啊?
楼上是女人吧,站着说话不腰疼,别人家的孩子你会不会去养,对那男的的打击可想而知
阿萍不会吃亏,或许私下会去找那个儿子的亲生父亲,然后得到更多的抚慰金,或者她也会起诉索要这笔扶养费,法院一样会支持她的诉讼要求的。
悲哀啊,头戴绿帽这么长时间,男人的血性要上来了
怎么办?20年可不是20天哦
7楼的,你应该是女的吧,要不叫你老公带个别人生的小孩让你养三十年,在告诉你这孩子不是你的,你还能像现在这样淡定,我就服了你
无语、同情。
男的还是吃亏,年龄大了,再生也过那个时代了,岁月能用钱买到吗?
我老婆要给我戴绿帽子,直接把她给做了
这位妻子是绝煞主
不能接受,绝对不能!
20年,养只宠物都会舍不得,何况是个人。诶
绿油油啊绿油油~
关键是男鬼衫(绍兴土话,即指男姘头)还在。如果是从小领养应该有感情的。这种女的千刀万剐。
我们为该男子哭泣吧!碰到这种事做男人是难过一世了。如果手头宽松的话,抓紧讨-个年纪轻一点的老婆,赶紧亲生一个,来得及。
孩子比较悲崔
好聚好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