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岗镇街道办事处居安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婚育证明造假

贺兰县习岗镇街道办事处居安社区居委会为居民何瑞宁(640122197308220013) 2014年6月开具的婚育证明,居安介字2014第120号,经办人周永芝。 证明其是初婚未育,其配偶唐晓琴(再婚)凭此证明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在其单位宁夏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领取了独生子女证,骗取享受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但据其配偶唐晓琴单位职工反应,何瑞宁(640122197308220013)系离异再婚,与前妻有一个孩子。按规定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并领取独生子女费,请核查习岗镇街道办事处居安社区居委会如何开具的婚育证明?是否涉嫌造假?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为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到居安社区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该事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何瑞宁系初婚未育,我办事处居安社区居委会所开婚育证明无问题,并无涉嫌造假。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 2017-10-13 14: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