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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得到更多保障
住房公积金是大多数职工,一笔重要的“收入”,在购房时,绝对是可以“解燃眉之急”的。
但是,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对此,近期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具体措施保障购房职工权益
通知中提出十条内容,每一条后面都有具体保障措施。
一、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二、严格委贷业务考核。三、加强销售行为管理。
四、提高抵押登记效率。五、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六、促进部门信息共享。
七、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九、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有报道中显示。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
而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2018年,我们的生活将得到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