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司机撞人后逃逸 交警契而不舍破案


11月20日,两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手捧一面印有“人民好交警,一心为人民”的锦旗递给直属一大队洪家中队民警徐铭浩,感谢民警克服重重困难,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以法。 事情经过起于今年7月28号晚上,椒江区洪家街道洪龙路华磊石材前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三轮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三轮车驾驶人受伤,轿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直属一大队洪家中队民警徐铭浩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发现现场留有一辆人力三轮车、血迹还有银白色漆片,三轮车驾驶人表示天太黑了,没记下来肇事车辆车牌号,给整个案件的侦查带来一事定难度。
现场勘查后,民警在华磊石材市场内调阅事发路段监控,初步确定逃逸车辆为一辆银白色老款别克赛欧轿车,事故发生后沿洪龙路向东逃逸。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给事故伤者一个交代,民警徐铭浩加班加点翻阅监控、现场侦查、走访辖区道路沿线的修理厂。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查看监控时发现洪龙路后高桥路口,有一辆外形契合度很高的轿车于当天晚上8点转向进入后高桥村,并在路口停车,驾驶员与副驾驶人员进行调换,驾驶员为一名光头男子,车辆号牌中间两个字母比较模糊,民警就进行逐个查找对比。8月1日下午,车号为浙J3**76的银白色别克赛欧的轿车终于浮出水面。
通过对比,该车在事故发生后,车头右前侧有一处纵向凹陷,与三轮车的痕迹极为契合,且驾驶员t 副驾驶座的人员与监控拍摄的人员外形比较相似。随后,民警在东山富士电梯厂附近找到了这辆车,该车车主夏某称,当时驾车的是他的朋友肖某贵,自己坐在副驾驶。
8月3日,肇事司机肖某贵在夏某的陪同下到洪家交警中队投案自首,至此“7.2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肇事逃逸性质十分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肇事逃逸后失去了最佳的抢救时间,甚至会有失去生命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