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士官转业一般安排什么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民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2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采取属地安置原则,由安置所在区人民政府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具体安排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正式员工三类岗位。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通知》(佛民办〔2016〕14号)有关规定执行。
安置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95号)要求,以退役士兵档案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形进行确认,量化评分。由退役士兵本人根据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列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佛山市民政局安置科,联系电话:0757-83359489
2016-06-17 21: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