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5-2003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能否迁回原籍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我是97年由仁寿县龙马区龙桥乡迁移到乐山读书的,2000年毕业的中专生,毕业后户籍统一转到眉山市东坡区人才管理市场的,后来就一直在外地务工,2009年才回成都打工,回家后又没土地,外面也买不起房,就去当地派出所问能否把户口迁移回原籍,回答是不能,说农村户口现在很吃香,转不回来了,我们当时去读书是学校统一要转去的,又不分配工作了当时,没办法回成都啥也不会又没熟人不好找工作,又只有去外地,直到前年回来说有政策可以转回原籍,心理高兴啊,结果去问,派出所民警回答是,曾经有那么一批人是转回了,不过现在没那政策了,只有转回龙马区的一个集体户口,挂在那里,那岂不是等于一样吗?还不是一个集体户口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就是身份证地址不一样而已,没正式单位买不起社保医保,又不是农村户口没那基本购买新农合的医保条件资格,连病都得不起啊,我就想问下是不是现在仁寿已经没有那个03年前毕业的大中专生户籍转回原籍的政策了吗?如果真没有了,那像我这种情况的同学们是如何处理户籍社保医保的呢?谢谢领导,静盼佳音。
你好。眉山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眉山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 1.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关于“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规定精神。 2.停止执行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入户。原2003年省政府(川办发〔2003〕4号)文件中“允许2003年(含2003年)以后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并居住在农村家中从事农业生产满1年(含1年)以上,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农村落户”之规定停止执行。
201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