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人民法院真有权


昨天喝喜酒时,邻座告诉我一件事:她和她老公的离婚案中,还有部分钱未清。结果,她那很有人性的前夫,直接上告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院也很有人性地在未通知她的前提下,于刚才直接打电话说:已经从银行帐号里扣除了!
“法院提前跟你怎么说?”我问。“没说什么。我今天三个会议,他们年前倒是通知过我,让交钱。但我没说不交钱呀!只是有其他一些事情要一齐解决,比如欠我爸的钱一并减掉等。前夫也同意减掉。总以为双方到法院后,一齐解决的——我一直等法院的电话呢,谁知等来了这样的……”朋友有些伤感。“法院肯定收受了他的好处,才可以不顾公民知情权地‘强制执行’!”
呵呵,又是越城区人民法院!
上次也是她,要告她前夫两个强制执行(好像还是请省里的知名律师起草的东东),结果,越城区法院一姓陈的电话告诉她:一个是超出法律范围的,另一个是无效的!难道这位大律师搞错了?

法院好比两张皮,翻上翻下都可以。有理的可以说成没有理,无理的可以说成有理!

呵呵,现在还是这种态度,恐怕有点危机……

他们也有子孙后代,也有家属。谁都不能保证这些人以后不碰到类似事件。做人,还是公平些比较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法院不仅有权,还有钱

如果是裁决了的,当然是可以直接扣掉的。

没有裁决,也没通知当事人

如是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的话,当然可以直接扣划。如果较真一点的话 你不自觉履行,法院都可采取强制措施。至于你说的同意减掉啥的 也都是一面之词,只能听听,

搞不好,法官兼职讨债公司?

单面的说法群众是不信的

有理。不过,法院在未提前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即从银行划拨钞票,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当事人未说不付钱。

看清楚了。楼主反映的离婚案件中有部分财产尚未履行,楼主前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让楼主的那个临座履行,楼主呢朋友讲了一通理由,当然法院不会相信她讲的,因为跟案件没关系,所以扣划了欠款,法院在这个案件中根本没问题。现在很多人不了解法律规定,乱讲一通,反正讲对了,他精神上胜利了,讲错了,也不用承担责任。

这离婚还光荣啊?丢不丢人!

那你借我,我肯定不说不还钱,总等个百八十年吧

法院事先没告诉当事人

通知了,早把钱转光了,还轮得到法院财产保全

呵呵!说得非常有理

法院当然有权。如果法院没有权,那如何审判?如何执行?
如果你认为法院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你可以质议、上拆。如果是依法办事,你无话可说。

越城区法院是刚 乱来咯!

那个泡脚哥不知道现在过的怎样

不是法院是这样,而是整个官场是这样。古人造字很聪明,【官】字两个口,翻上又翻下,翻不过人家,就给你一顶大帽子。

到纪委告去

只有应当履行没有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既然法院已经立案执行了,肯定能直接进行各种形式的依法扣划的。现在执行这么难,不会跟有些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我还要对着你说一句要怎么样你。前面的程序已经开始,后面就是依法来的了,可以去向执行法官询问下

钱算什么,法院生命都可以剥夺
根据法律民事只有二审,一般案件不出绍兴市

貌似根据楼主所述,这个是有裁决和定论的,而且也跟当事人沟通过,当事人只是讲了一堆理由,对于付钱不置可否,那么直接账上划钱相当正常。
什么叫强制执行,一定要经过当事人同意才叫强制执行?
呵呵
楼主如果不想被划账,应该把银行账户的资产清空,让他们另寻途径。

来来来,钱扣来了,一人分一点

出洗脚哥的法院,院长应引咎辞职!

楼主事情其实说得不清楚,照这样描述就是普通的强制执行么,反而有些不还钱的老赖还要上报纸上电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是有权扣划的,这是正常的司法权力,楼主可能混淆了

问题在于法院没有通知当事人:你得什么时候交钱。如果当事人有赖掉倾向或赖掉行为,她肯定无疑义的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