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武宁县: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近日,武宁县纪委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罗坪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李时前因管辖干部违纪问题多发被问责。2017年2月,罗坪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袁意华因酒驾违法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7月,罗坪镇中心小学原副校长熊华明、罗坪镇中心小学教师袁仕球、罗坪镇中心小学教师曾小苇参与赌博,熊华明、曾小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袁仕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坪镇中心小学多名教师发生违纪行为,李时前作为罗坪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7年9月,县纪委给予李时前党内警告处分。
鲁溪镇大堰村党支部书记刘堂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5年,鲁溪镇大堰村村委委员林传忠贪污公款1万元,林传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堂信作为鲁溪镇大堰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2017年9月,鲁溪镇党委对刘堂信进行通报批评。
巾口乡棠厦村党支部书记翁阶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2年,巾口乡棠厦村副主任兼九组组长黎维康,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组土地征收补偿款334100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黎维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翁阶明作为巾口乡棠厦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2017年9月,巾口乡党委对翁阶明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业主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武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