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林坊镇派出所不作为,小偷多次入室盗窃都未能引起重视,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本人是林坊镇的一名普通农民,小偷于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4日入室盗窃,其中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1日为同一个小偷(有高清监控为证,且小偷面部特征清晰,监控记录偷盗过程,小偷在哪些位置留下指纹等信息),2016年12月7日偷盗过程中被发现,未成功偷走,林坊镇派出所 以未成功偷走为由拒绝立案。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1日有立案但是截止2017年1月4日没有任何案件进展也没有向我们反馈任何信息(包括报案回执也没有给我),2017年1月4日另一名小偷入室盗窃本田摩托车一辆(价值10000元左右),本人报警之后警察并没有积极采取任何措施(例如派人到几个路口围堵,出本村只有2个路口)而是要求本人出示车辆合格证,说我们的摩托车可能是黑车。本人于2017年1月4日上午8点左右报案,依据派出所要求提供各种车辆合格证,发票等票据,做完笔录已是中午12:30左右,给小偷充足的逃跑时间。2016年本人在林坊镇派出所报案5次(涉案金额3万元左右),立案4起无一起破获,且于2017年1月4日在本人要求下,才给了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1日的报案回执。我家有高清监控覆盖,且每次案发家中都有人,每次小偷都是在白天7点、12点作案,小偷的嚣张气焰已经严重威胁我们的人生安全,本人严重怀疑林坊镇派出所的工作作风,官僚主义浓烈,没有切实做到为民办事,3万元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望公安机关充分重视,抓出小偷,还我血汗钱。
现要求:1、林坊镇派出所积极破案,真正起到公安的作用,抓出小偷,还我们宁静的生活。2、积极响应习主席号召“撸起袖子加油干”,而不是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报,坐等发工资。3、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同时维护好公安在群众心中的威望。
林先生你好:
你的来邮已收到,现反馈如下:
经查,林坊派出所民警在处置相关警情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目前,有关案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连城县公安局
2017年1月17日(连城县公安局于 2017-1-17 09: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