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换女朋友继续拍婚纱,影楼要1940元“换人费”,真快!


武汉董先生跟女朋友的婚纱照没拍完,就分手了,因与影楼的合同没有过期,小伙子又带新女友去影楼拍照,结果被要求补交“换人费”。律师称,顾客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影楼可以不履行原定义务,加收服务费并无不妥。(荆楚网)

就一个字:靠!
合同上有换人费吗?没有,没拍完的找来。
小伙换人的速度也不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