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举报诸暨市牌头镇政法委书记、义井村村书记、义井村村主任以公权报复信访人员的违法违纪事实。举报人: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山吴村郭智元被举报人: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政法委书记:周学军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义井村村书记:郭建新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义井村村主任:宣栋举报事实及理由:本举报人郭智元,身份证号:330681198707273293,因我父亲郭伟良举报本村茶园变“农田”等欺诈行为,后被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颜祝良实地勘察后,对此“农田”进行重新整理,这是一起以假借“土地整理”之名实施骗取国家土地款的事实,因我父亲的举报造成我的户籍无法迁回出生地。具体事实如下:2011年5月,我与本市浣东街道东山吴村陈某登记结婚并把户口迁入女方村,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15年12月协商离婚,后本人多次向镇政府及村领导干部要求把户籍迁回出生地,然而镇政法委书记周学军、义井村村书记郭建新、义井村村主任宣栋都以我父亲因上访之由拒绝落实我的户口迁移问题,这完全是一起地方政府以公权打击报复上访人员并累及子女人员的违法违纪事件,为此,举报人要求上级政府查办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政法委书记周学军、义井村村书记郭建新、义井村村主任宣栋的打击报复行为,并要求落实举报人的户籍回迁到原籍出生地义井。 举报人:郭智元 身份证号:330681198707273293 2017年3月10号
你于2017年3月10日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户口迁入问题,已经牌头镇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一、主要诉求反映因父亲郭伟良举报村土地整理问题,受到镇政法副书记周学军、村书记郭建新、村主任宣栋打击报复,造成郭智元户口无法迁回出生地。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我镇工作人员调查,2011年5月,你因与诸暨市浣东街道东山吴村陈某登记结婚原因,把户口迁入浣东街道东山吴村,2015年你离婚后,向联村干部寿元乐反映,要求把户口迁回本村,寿元乐即将此情况向村主职干部作了反馈,后在村召开村民小组长以上会议表决时,因部分会议人员认为,郭智元已在浣东街道享受过拆迁优待政策,不同意郭智元户口迁入,表决没有通过。2017年4月初,通过镇政府协调,村同意你的户口迁回本村。并将这一结果向你父亲郭伟良作了反馈。三、答复意见调查中没有发现镇村干部有报复打击的行为,现村已同意你的户口迁回本村。经办人:孙建中联系电话87055016
诸暨市牌头镇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