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残联理事长对残疾人的不平等对待


我是一名高州市曹江镇的二级肢体残疾人,于上个月收到村委会发来的一份《高州市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当我收到这份《公告》的时候,我灰暗的内心终于射进了一缕明媚的阳光,瞬间感觉到无比的温暖,因为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终于在我们高州实施了,一直不畏艰辛的我努力学习饱读诗书,从小学一直坚持到中专学到计算机应用专业,现在终于有机会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有机会可以为社会作出一份微薄的贡献了。
可惜当我读完这份《公告》的时候,发现其中有一条报考的条件是只限三四级的肢体残疾人报名,而我是二级,顿时我的心情犹如晴天霹雳,我其他条件都非常符合,就因为这区区一个等级的问题,我真的很不甘心,所以我在网上搜索了大量的和各个地区的有关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最后发现原来其他地方的招聘中,绝大部分是没有存在这个等级限制的,而且都存在有灵活性的,比如条件优越特出的,报考条件还可以放宽。另外我还查看了国家发布的原文件《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当中的选聘条件是并没有等级限制的,都是抱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基于此,我找到了高州市残联理事长,恳请理事长能否将报考的条件稍放宽一点,让我有一个可以报名考试的机会,因为我觉得限制这个等级是不合理的,等级不代表着工作能力,况且我也有一定的学历和专业特长,如果因为等级的问题的话,那岂不是埋没人才了?当然是不是人才或有没有工作能力,这还要通过类似考公务员一样要通过笔试和面试以及体检的,这并不是凭个人主观或残疾等级来判定的。当我见到理事长的时候,我是以求职的态度与理事长谈的,我向理事长呈交了我的学历、个人简历、计算机职业技能证书等资料,当时理事长即时推荐我报考残疾人专职委员,认为我的条件非常符合,并认为我有能力胜任这一职位,我见理事长这一说,我内心真的非常的激动,最后我说出了我的残疾等级与聘选条件不相符,理事长听后表露出惋惜的神情,认为我其他条件非常适合,也有行走的能力,同时也认同《公告》上的条件是存在有不合理的问题,最后他决定允许让我报名,并教导我说如何当地政府因我条件不合而拒绝我报名的话,就说是残联允许了的,是给予资格报名了的,同时还赞扬了我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当时我的心情真的是无比的感激,感谢有这样的一位好领导,好理事长,我们所有残疾人在他的带领和帮助下,肯定会内心充满着阳光。好不容易等到了报名的日子并成功地报了名,可惜我的报名资料被送到残疾审核的时候,却被残联无情地筛了出来,理由是我的残疾等级不符合,当我听到这消息,一面的愕然,同时我得知在本镇的另外一个残疾人也是二级的,而他的资料却审核通过,原因是他残疾证一直是二级,但残联给他开具了三级的证明,为此我再次找到了残联理事长,可是这次见到的理事长的态度和第一次见到的态度截然不同了,他却在有意识的在逃避,只回答我一句话“你的条件不符合,这是省上面定的条件”,当我再三追问的时候,他却找理由离开了残联,驱车而去,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理事长的态度会如此的截然不同呢?是不是在包庇着某人?为什么一直是残疾二级的,而残联可以开具三级的证明让其报名资料通过审核?什么省上面定的条件,原文件规范根本就没有限制等级这一规定,残联有权可以改原文件的内容?什么叫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难道这就叫平等吗?残疾人专职委员面向选聘的就是残疾人,只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都具有报名的资格,这才叫平等,而为什么要限制在三四级才能报名?那一二级的算什么?算是废人了?一二级的就没有理想和能力了?当然,一二级的是属于重度和中度的残疾,但你总不能扼杀了这一部分残疾人的权益吧?况且这专职委员是要通过各项考试来决定最终结果的,但你却连一个报名考试的机会都不给,就凭自己的主观思想去扼杀了这一部分人的权利,难道这叫平等?这分明就存在着一种岐视,残疾人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中的一种,难免会受到外界和社会上的一些岐视和不平等的对待,这些我都可以理解,但现在连残联都对残疾人有了不平等对待和岐视的眼光,这真的让我想不明白了,我想请问理事长,你身为残联的高层领导,你是否忘记了你所在的职责和你在残联的宗旨及任务了?今天我在这里说的全部是我的个人真实经历和自己的真实感受,恳请大家传递正能量,帮助一下我们这些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而转发出去,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有机会可以自强、自立起来,能够有机会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楼主开过淘宝店吗?
我不歧视残疾人,但我好怀疑二级残疾能不能胜任基层公务员的职位,而且还是一个委员,难道还要专门安排几个人照顾委员?而且楼主中专文凭我个人认为也没什么特别的,现在大学生多的是,每年因车祸人祸造成残疾的多的是了。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3)双大腿缺失。(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如果二级能报,一级能不能报。标准的定立肯定有考虑的,但办证时标准的评定就不知了。
中专文凭的确是没什么特别,但《公告》是抱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这就应该要有一个报名和考试的机会,这才算是平等,另外我虽然是二级,但我有行走能力,生活完成可以自理,只是行动上的不方便,况且这情况残联的理事长也知道,他也见到我本人,他当时也认为我能够胜任委员一职,所以推荐我报名的,只是报名后他才变卦了,过中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况且另外有一个人和我情况类似,也是二级,残联却开具三级证明让他通过了审核。
另外我想说的是,如果我残疾程度真的是严重到不能工作的话,那么我又怎能上学?怎能有中专文凭?寒窗苦读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日后能够有一份可以维持生计的工作,体力上已经失去了,只能够在脑力上弥补,这次的选聘是面向残疾人的,如果得不到一个平等的对待,就这样扼杀了资格,那一生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以后鉴定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是不是要自暴自弃了?因为努力都是白费的了。

你2级是属于重度残疾人了,是属于要人护理的了,你也领了重度护理补贴的钱了,这个是有规定的。至于有2级开个证明就能考就不那么好了,大家公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