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保障

职业病尘肺十年今年2⃣️8⃣️了已丧失劳动能力多年,今年有住了几次医院这些年到处看病住院,己经把家庭拖垮了,上老下小,靠着吸氧度日,政府政策说找不到用人单位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生活补助,民政局为什么不受理呢求领导帮忙
经我局联系你了解了家庭相关情况后,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要求申请医疗救助问题,根据《莆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以下几类对象:(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五保户)。(二)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三)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四)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你本人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类救助对象,故无法给予办理医疗救助。
二、根据我局了解到的你户家庭基本情况,按照《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遭受急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你可向镇(街)、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第一次申请临时救助由镇(街)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00元。如需二次救助,可向区民政局申请,救助标准视困难程度分类救助。确因困难需要再次救助的,可向市民政局申请。
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390357
(荔城区民政局于 2015-11-12 10: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