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跨区门诊问题

5月31日前, 佛山市参保职工可以本市跨区参加居民门诊,但各报刊都没有提到报销的比例,哪个区高哪个区低,麻烦有关部门回复,本人想了解清楚各区门诊报销比例的情况再考虑要不要申报。谢谢
您好,我市门诊医保原则上只能在参保所在区享受门诊医保待遇,跨区参保申报主要是解决部分参保人参保地和常住地或户籍地不一致,从而享受门诊医保待遇不便的问题。因此申请跨区参保必须提供长期在另一个区居住的证明材料,材料包括以下其中一项:参保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常住地房产证的复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常住地的居委会证明。提醒参保人,跨区参加门诊不意味着参保人可以任意选择,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2014-04-23 16: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