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出差到龙岩,到了之后想找个地方吃饭,本着就近、出差能省则省的原则,找了一家快餐店,看着有些年头的招牌,走了进去。打了饭,打了菜,刚吃几口,发现味道和菜色有些怪,感觉就像吃旧菜,微微有些酸。看了一下环境,几个煤炉灶有些呛人,风扇几个就开了一个,感觉除了热还是热,桌子地板也不是很干净,用手擦了一下墙,感觉油油的,还有一层灰,顿时感觉什么饭菜都吃不下了,匆匆吃了几口就走了,没想到下午尽然拉肚子,害得我连工作任务都没法当日完成,更不用说想乘早回老家一趟。
因为有些近视的原因,看不是很清其证件,不过好像有营业执照,其他的好似没有看到,这样的店能正常经营,快餐店不是要求要有食品卫生这类证件吗?难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监管吗?
龙岩不是在创城吗?占道经营,城管不管还是管不了。
苏先生:
你好!来信投诉举报苏溪桥边一快餐店无证经营等问题,经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处置,反馈如下:
基本情况:被投诉单位为“新罗区廷廷小吃店”,营业场所“新罗区苏溪供销大楼10号店”,法定代表人:赖廷廷。该店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350802600492157)、《小餐饮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号:龙(新)食药监督餐服备0320160458号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该店有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备案凭证》;该店人员健康证已经过期;同时该店存在砧板不符合要求、冰箱生熟混放、消毒碗柜未使用、货架脏乱差未整理等问题。现场未发现有使用旧菜的问题。
处理意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被投诉人新罗区廷廷小吃店,已办理小餐饮经营备案凭证,不存在无证的现象,但是该店环境、卫生状况比较差,存在健康证过期等问题。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执法人员当场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整改。
反馈情况:2017年6月13日上午,新罗区局执法人员通过你预留电话,将上述核查处理情况向你进行了反馈,你表示无异议。
感谢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3日(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 2017-6-13 17:00回复)
邱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东方格林幼儿园旁边快餐店占道经营”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位于西安南路东方格林幼儿园旁边的快餐店将煤炭炉放在门占道经营,我局西城大队执法人员已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现场整改,店主表示今后将按规范在店内经营。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13日(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6-13 17: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