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司法厅工作人员:你好!在收到市司法局对陈信国律师投诉的复查意见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但我也非常理解市司法局对于律师们的保护的心情,就如同在学校里如果一位老师被学生投诉了,那么领导们会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尽量的为老师洗脱“罪行”,这也是出于对老师的保护,但是长此以往,是不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只是掩耳盗铃罢了。同样,如果律师们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而一味保护,这不利于司法公平和公正的推广和执行,更何况是作为衢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的陈信国,起着模范先进示范的作用,如果带头人都违规,试问,下面的律师该如何效仿呢!所以我希望,在处理投诉时,可否站在群众的立场,这样才能让群众更好的体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因为涉及到的内容很多,此处不够写,所以具体的内容我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望查收!另外,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省司法厅能否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与衢州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对接,一起对此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在此先说声谢谢了!在此声明: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我有我的道德标准和为人处世的准则,我尊重事实,以下对陈信国投诉的内容皆为事实,没有半点虚假谎言,我以我人民教师的人格担保,以下都是客观事实,望明察!我也明白投诉陈信国之路不会一帆风顺,也许会很崎岖,因为他毕竟在衢州根深蒂固了,也是一个会走上层路线的律师,但是,我作为一名教师,我有我的坚持,我坚持真理,我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所以我选择继续投诉。因此给你们增加了工作负担和压力,还望见谅! 一位坚持着的人民教师不好意思,上传了两份附件,都是一样的,随便点开一个就可以了!
雷芹:经了解,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和衢州市司法局先后就你同一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复查,并先后向你书面出具答复意见和复查意见。根据《浙江省律师行业投诉查处工作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已经司法行政机关复查程序处理,没有新证据再次提出投诉,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鉴于你对衢州市司法局的复查意见仍不理解,为妥善起见,本机关决定对该局办理你投诉相关情况作进一步的核查,核查结果将另行书面答复予你。如你有新的证据,也可直接向本机关律师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7054376。
浙江省司法厅 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