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将档案丢失

肖先生来电反映,他的小车车牌号为闽JZ2131,于3月份到周宁县车管所发函至福安市车管所调取小车档案。但福安市车管所将他的档案丢失,还糊弄他,称已经寄出了,迟迟未收到,再咨询称马上去给他拿。又过了两天再咨询又称还在找,现在打电话直接不接,态度恶劣。试问车管所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吗?烦请有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处理。
肖先生: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给您回复如下:
经调档记录核实,周宁交警大队车管所于3月30日向我局交警大队调档,由于档案管理员失误,该车档案归档时误放置隔年档案槽,调档时一时未找到,故车管中队再次组织人员重新查找该车档案,目前已找到该车档案并寄至周宁大队车管所。
您反映的问题属实,给您造成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局交警大队将以此为鉴,切实提高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业务规范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履行好车管所法定的岗位职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福安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6日
(公安局于 2017-4-26 11: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