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十二月二十四至正月初七,海宁可燃放烟花爆竹(详图)


最新消息:春节期间,海宁市中心城区及盐官景区仅限农历十二月二十四至正月初七(2015年2月12日-2月25日)可燃放烟花爆竹。除了这几天,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然会被警察叔叔开罚单的噢。via @海视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