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圣诞老人”出手阔绰发礼物,谁知竟……


圣诞节刚过,在海宁尖山新区经营着一家超市的郑先生遇到了一件很窘的事情。自己的儿子充当了一回“圣诞老人”,且出手阔绰,给自己充值消费了三千多元的“Q币”,还给一些同学、朋友充Q币,但他的“Q币”竟全是来源于他。
三千多元的“Q币”不翼而飞
郑先生是浙江青田人,今年37岁,现正在海宁尖山新区经营着一家超市。为了丰富超市的经营内容,吸引更多的客源,郑先生在超市里放置了一台电脑,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向顾客提供充值“Q币”、游戏点卡等服务。
郑先生所使用的这个第三方平台,需要郑先生先把钱打到公司的帐上,郑先生在平台内的账户内就有了相应的充值金额,然后郑先生再通过平台给客人充值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
而这个充值平台的账号密码只有郑先生一个人知道,平时他登陆操作的时候也特意小心留意,所以充值整个流程在郑先生看来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12月26日下午,郑先生登陆自己的的充值平台账号时突然发现,账号内的余额不对了,少了三千多元。针对缺少的金额部分,郑先生拿出自己的账号薄一对,完全找不到充值的记录,也就是说自己根本没有接到过这笔金额的生意。
“是不是系统出错了。”带着疑问,郑先生电话联系了充值平台的客服电话,而客服查询后给出个明确的答复:“平台系统没有故障,所以操作均是在正确登陆郑先生的账号密码后操作的。”
自己根本没操作过,是不是电脑中木马病毒了,账号被盗了啊,郑先生继续跟客服确认情况。经过客服进一步查询后再次确认:“后台显示郑先生的账号在24日和25日两天累计充值3000余元,而且每笔均为200元,所有交易均为充值Q币。”
“我肯定是遇上网络诈骗了!”惊鄂之余,郑先生选择报警,海宁市公安局尖山派出所受理了郑先生的报警。
盗充“Q币”的竟是自己的儿子
正当郑先生在尖山派出所配合民警做笔录时,郑先生的老婆打来电话。“偷Q币的人找到了,这个人就是你自己的宝贝儿子!”
原来,郑先生前往尖山派出所报警的同时,郑先生的妻子在电脑继续查看充值记录,她发现在被盗充的账户记录中出现次数最多QQ号码很眼熟,好像是自己儿子的QQ。在再三询问下,小郑终于便向母亲承认了偷偷充值Q币的行为。
儿子今年12岁,现正是省内一所私立小学念书。小郑在店里时,郑先生也当面操作平台的充值,当然,在儿子面前郑先生输账号密码也没有刻意遮,几次下来,小郑便记下了密码。
小郑平时也有在玩各种网络游戏,为了得到游戏里的酷炫道具,小郑通过登陆郑先生的账号偷偷往自己的QQ账号里充几十元Q币的行为,但由于数额小、次数少,父亲并未发现。
24日是圣诞平安夜,小郑发现自己很多同学正在游戏使用Q币购买各种圣诞特定道具作为圣诞礼物,很是羡慕。于是小郑一次次地登陆父亲的充值账号,往自己的QQ账号里充值,不知不觉中,充值次数达到十多次,累计金额三千余元。
考虑到小郑是一名未成年人,民警决定对其作出批评教育的处理方式。目前,通过批评教育下,小郑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郑先生也表示自己受到了教育,今后将加强对儿子的教育和引导。
(文章所提到的人均为化名)
相关司法解释:
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via 海宁日报

呵呵,这真是坑爹了!
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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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没商量哈哈哈~
考虑到小郑是一名未成年人,民警决定对其作出批评教育的处理方式。。。。。
实力坑爹啊!
坑爹的熊孩子!
熊孩子,坑你没商量
真是坑爹,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