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市民向先生将车停在路边公共停车位,取车时却发现车被撞。向先生认为该路段收费员有义务看管好自己的车辆,于是找到收费员要求赔偿,而收费员表示收取的只是停车费,没有管理的责任。
车停路边停车位车门被撞瘪
家住江北状元桥街的市民向先生于10日上午10点左右将车停放在状元桥街路边的停车位上,12日下午三点,向先生准备开车去办事,走到自己的爱车前才发现车不知什么时候被刮花了,前后两扇车门都被撞瘪了。
见此情形,向先生立刻找到该路段的停车位收费员。收费员表示向先生的车被撞坏不应该由他负责,于是双方发生争执。
向先生说,“当时停车没人来收费,所以觉得取车时交停车费也是一样的。现在我的车子被撞了,肇事车辆也逃跑了,收费员也有责任。”对此,一些市民也表示,收费员不应当只收费不看管车。
附近门市的市民表示,是一辆三轮车撞到了向先生的车。“12日上午10点左右我看见一辆三轮车撞到了向先生的车,然后就跑了,当时收费员也不在现场。”市民吴女士说。
收费方:收的是停车费不是管理费
昨日下午3点半左右,巴中市鑫鸿福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该工作人员称,向先生的车车身伤痕新旧难辨,说不清楚是停车前还是停车后被撞,另外,收费员收取的只是临时占道费(即停车费),并不是管理费,所以并没有义务对停在车位上的车辆进行看管。
对此,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表示,将会调取该路段的监控录像,做进一步调查。(巴中晚报记者章敏)
卧槽,我要爆粗口了,只收停车费不是管理费,那不管理凭什么收钱阿,这也说得过去?这个向先生肯定呕得,躺着也中枪阿,深感同情。
收了停车费就要负责。不过,路边停车收费很低,如果要看车人赔偿,个人觉得于心不忍。
笑话,只收停车费,不负责管理,你这么说好吗?
不敢担那个责,就不要任那个职。
:lol:lol:lol
“只收停车费,不负责管理”这种话也说得说,怎么还有脸收钱的?
停车与管理分开,这就是天国逻辑:lol如果停车位下面发现宝贝,一定是。。。。楼主:你可以找停车收费单位!或者找政府!
我估计这个收费的老头又是上次宝马车主打人罚8000那个嘛。
你不看管凭什么收费?
谁收费谁负责
巴中停车现在好纠结。。。。
收了钱就该负责。
呼吁大家不要交停车费了。第一次听说收费不管理。
个人觉得 ,他收了停车费的,他就得负责吧车给你看好,如果车在停的时间内被擦挂,肯定该管理员负责赔,他即使不赔,他也应该把擦挂你的车的人找到。
占用、利用公共资源只要收费了就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