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原诸暨大唐镇褚科元违法违纪一事


发帖信息:
2017-12-03 18:22:46
地点:绍兴市诸暨市
爆料人:
我系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银杏村下蔚自然村村民何明凤,关于诸暨市大唐镇政府工作人员褚科元(拟任安华镇党委委员)、许伟峰违法违纪一事。多次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向大唐镇政府镇长王其军,党委书记田海斌反映问题。至今对于大唐镇政府工作人员褚科元没做出合法合理解决方案,反而把褚科元提拔为安华镇党委委员。2015年9月8日,我们夫妇(蒋章永)一同到大唐镇政府反映本户宅基地问题,刚走到大唐镇政府一楼大厅,被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褚科元迅速跑过来把我拦截,不让我乘电梯上楼,我就走楼梯,走到二楼还不到,被褚科元拦截,不让我上楼,我坚持要上楼说要到镇长王其军办公室协商宅基地问题,可褚死都不肯让我上楼,褚拦不住,强行把我从二楼推到一楼,被跌倒在地,头部肿起一个包,多处部位严重挫伤。疼痛的动不了。正好镇长王其军也来到我身边,看了下我的伤情,说我们可以回去了。此时党政办主任许伟峰也出来了,许和褚一同把我强行拖到一楼大厅。我就说要去医院检查一下,褚根本没有一点人性,不让我进医院,立即打电话到大唐派出所,过了会大唐派出所民警周洋杰,带着四五个不知名民警把我和老公带到大唐派出所关进笼子,派出所里从中午十二点左右强行做笔录,我见笔录不实,拒绝签字。至凌晨1时许,民警将我带至拘留所,说要拘留7天,末留拘留决定书。后民警硬逼我丈夫按手印、脚印、拍照片在笔录上签字,并威胁说不签字也要关进去,直至次日凌晨2时多才放回家。我进拘留所后头部肿胀,一直头晕,睡不好,同室被拘人员均知,愤愤不平。直至9月10日上午,才由拘留所民警送至人民医院急症治疗。9月15日解除拘留。从解除拘留证明书上得知我因殴打他人被拘留。大唐镇所说的殴打他人根本不存在。我们夫妇到镇政府反映正当诉求是公民的合法权利,镇干部无理阻拦本属不当,事后从镇干部和拘留所民警得知,当天上午,诸暨市委徐良平市长来大唐镇政府,这是不让我上楼的主要原因。作为一名员,我向镇政府反映问题是合法权益,褚科元反而把我从楼上推到一楼,万一从楼上推到一楼导致死亡,请问该责任由谁来负!直至2016年6月,在诸暨人民医院确诊为脑动脉血管瘤,因此对大唐镇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滥用职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谋私、以权压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已构成故意伤害,必须追究褚科元的刑事责任,恳请上级领导能高度重视。

这是一条“忠诚的看门狗”,别怪它,这是主人强化训练的结果。因为你是去请它们办事而不是去送红包,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结果。诸暨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地方,连讲国法的法院也都是一堆垃圾,名义上为民服务,暗地坑害百姓,本人虽不是诸暨人,但已经在诸暨法院吃过这样的苦头。
支持楼主继续上告

楼主这是要去信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