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阮社区的拆迁之不公平条约,忘领导重视

亲爱的领导您好!我是阮社拆迁区的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现在有以下情况需要向领导反应,是这样的,我们的拆迁房属于村售房,那是二十多年前父母用省吃俭用,东拼西凑的巨款向村里买来用来居住用的,那时候根本不会想这是村售房,会导致现在的拆迁赔偿问题无法合理的解决。现在的政策是这样的,村售房的面积只能按照250平方的标准进行赔偿,超过250㎡的部分是按净值价作为赔偿,问题就出在这个净值价上,只有500元一个平方左右,面对现在柯桥的房价,500元一个平方,是想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去露宿街头吗,我们老百姓心里是有苦说不出啊。这个村售房问题,从拆迁开始就一直给我们拖着,那时候从2017年二月开始,先是说政策没有下来,不给我们结算,然后一直拖,房价一直涨,拖到后来大概5月份的时候,出来了一个政策说250㎡以外的按5000一个平方算,那这我们想想也就算了,五千就五千吧,可是到我们去签的时候就一句区里领导不同意,不让签了,可是之前已经有一部分人已经结算掉了,按5000的标准结算的。领导同志,什么时候政策是说改就能改了的,既然这个政策(五千一个平方),没有确定下来之前,为何就发布出来了,这种朝令夕改的政策我想不是我们的政府能够做的。亲爱的领导,我只希望能够跟他们有一个平等的对待,我们现在不签不是想要发财什么的,我们只是想让自己的损失减少。我们也想响应政府的号召,努力配合政府的旧城改造计划,但是这种不平等的条约着实让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签不下手啊,我们是守法的公民,我们不做钉子户,可如今是政府逼着我们做钉子户,希望领导同志能够重视这个民生问题!!!!!忘领导能够解救我们这群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
匿名同志:你好!你于2017年5月26日向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反映的关于阮社片区拆迁时村售房面积超过250㎡的部分补偿过低,认为不合理的信访事项已收悉,街道派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接件后,柯岩街道已派员了解情况,根据厂售房、村售房的认定:2002年7月1日以前,通过原乡镇企业、村级集体出售给本拆迁区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产或地基,实际用于个人居住或建造个人住宅的,提供相关购买协议和票据,结合本户在本拆迁区域内他处合法产权,按人均5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250平方米)限额内经公示无异议后处罚认定。剩余面积按原产权性质认定。厂售房、村售房不得分户。目前阮社拆迁中有关村售房拆迁补偿工作由于补偿标准等问题已暂停,待有关标准进一步落实后再统一进行处理。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柯桥区柯岩街道 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