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新生儿上户派出所要计生证明

现在合法二胎去上户被告知要计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还要计生办盖章,但《湖南省常驻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内出生的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就可以申报户口。想咨询下相关领导这是不是必须的,然后计生不是和户口不挂钩了吗,这是不是中方特色?
时刻网友1492247865610:回复:中方县新生儿上户派出所要计生证明 不作为,乱作为已成政府工作之常态2017-04-15 17:18:00

中方网宣办:中方县公安局、中方县卫计局关于《中方县新生儿上户派出所要计生证明》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现将您在《中方县新生儿上户派出所要计生证明》网帖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现在合法二胎去上户被告知要计生证明”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规定,新生儿登记户口时取消了任何前置条件,只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因此不存在需要卫计部门开具计生证明的现象。
二、关于“《出生医学证明》还要计生办盖章”的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规定,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做好真伪鉴定。《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也有《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的规定。因此,我县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新生儿登记户口时户籍所在地卫计办查验其《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卫计办通过与住院分娩医疗机构核对无误后在《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上签署已核查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再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是为了准确掌握真实情况,避免出现提供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人为更改婴儿出生时间、信息空项或漏报等现象,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中方县公安局
中方县卫生计生局
2017年4月17日
2017-04-18 17: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