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我5月新入职一家公司,面试时说转正后工资3500有车补餐补,我以为餐补、车补是另外计算的,这才入职了。试用期工资是2500,固定每个周六加班加班半天,我入职20多天后才知道试用期是没有加班费的,2500是整月工资合法吗?发第一个月工资时没发前就让我们签了对工资计算无异议的收据。2、我7月初才知道工资结构是不设立基本工资的,岗位工资只有1200,其它项目都是用行政绩效、业务绩效、餐补、车补、全勤奖金、周六加班来凑成3500元工资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在不了解工资结构的情况下签了劳动合同,请问这样的工资合法吗?如不合法我已经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索回我的合法工资吗?谢谢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并未规定劳动者因在试用期中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您单位并未按照以上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您可到单位所属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劳动法》中并未就工资结构作出规定,其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核定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了解清楚工资架构后再进行签订的。如您就工资架构问题与单位存在争议,您可申请劳动仲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7-08 15: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