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户

您好,我是东坡区永寿镇复兴乡村民,我的户口是12年从仁寿迁来的,现在离婚了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分户,派出所说要村上开分户证明,我也找村里开了证明了再去派出所还是不给办理,我现在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现行户政管理法规规定答复如下:公民申请分户的,根据申报,经过民警核实其属于一家分居多处不在一起生活的,经所长批准应给予办理分别立户手续。因此,你们可以办理分户,但必须有一户迁出现户址,同址不能分户。一、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原《户口簿》;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农村房产分割证明);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