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元县濛洲街道违规侵占老百姓土地的报告

庆元县濛洲街道我的老家是庆元县大名鼎鼎的大济进士村,25年前移居在庆元县城。近几年,听说村里在大搞旅游开发,家乡变得更美变得更好,我们普通老百姓也是喜闻乐见,都很支持和期待。但是,近日,发生了一件让人诡异的事情,庆元县濛洲街道(业主单位)在我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拆除了我家的一块50平米的宅基地围墙,并在上面建了一座亭子。73岁的老母亲打电话给大济村长吴云福(电话号码:庆元虚拟网680453),吴云福村长说这亭子是濛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吴建平让建的。我母亲又打电话给濛洲街道的吴建平(电话号码:13957040617庆元虚拟网666617),吴建平答复,不知道,这事情是村里做的,让找村长。我母亲又打电话村长吴云福,吴云福说自己出差在外地,说这事情是属于文广新局管的,让我母亲去位于庆元县城霞帔路的文广新局。。。可怜的老人家被忽悠的晕头转向,不知道该找那个部门求助。我家虽然没有住在村里,也是时常关注着村里的规划、开发。当初村长向村民们宣传、发动,根据古村规划,村里早年就不允许新建房屋,因此村里遗留下来未建的宅基地块统统都是用于村里搞绿化和公益设施。然而,至今为止,被强拆强建征用的地块只是无权无势的老实村民,部分留下来不敢拆的仅仅是做个围墙围起来。当然,被村里强征的,村里也说了,给钱,租金3元/平米,租期20年。作为老百姓,就想问问:1、作为老百姓,在一视同仁的前提下支持政府搞开发建设,但是既然标准因人而异,因此我家不同意村里的租用协议不违法,现要求业主单位濛洲街道拆除未经我家同意就在我家宅基地上违规搭建的亭子,恢复宅基地围墙、原状。2、濛洲街道作为政府部门,作为庆元县城中心镇所在地,打着开发的旗号侵占老百姓的利益是否合法合规?3、濛洲街道干部、大济村干部联合推诿扯皮,是不是属于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4、村里为了搞旅游开发,已经征了几十亩地,为何所征土地不补偿给村民,只强制支付廉价的租金?5、原规划所有地块都要征用,为何某些人的某些地块可以享受特殊化?6、试问:50平米的土地,年租金3元/平米,租期20年,年租金150元。农村老太太自己种种菜卖,一个月都不止150元。政府为了古村开发建设,就能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吗?这租金标准、上级部门拨付的资金是否存在猫腻?7、村里的老房子不让拆建,排污管道一直无法解决,街道、村里都说不是自己的管辖范围,这个五水共治问题该谁来管管?8、由于街道干部、村干部互相推脱责任,实在不知道该找哪个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只好把上述情况向干部们让我母亲去找的相关部门都全部反映一遍。
蔡信英:你好,你于2017年10月13日向信访部门反映: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街道拆除宅基地围墙,并建亭子的信访事项已转交我单位办理。接到信访事项后,我们立刻进行核实调查。经调查,2017年3月份村两委主要干部已到你户走访联系,经你儿子吴炉森沟通后同意,先行施工,并启动将为你户的老房子门及窗等翻修,项目中其他的租用土地等相关协议之后再签字;目前,门窗、危墙已重新安装修缮。现你所反映的系列问题答复如下:1、反应宅基地围墙恢复问题,2017年3月份已联系经你吴炉森同意,先行施工,之后再签协议。 2、关于租金问题,村集体土地的承租使用,该项目已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村集体土地租期、租金均统一标准租用。 3、反应老房子排污管道问题,由于地理位置原因,你户排污管道要经过邻居农户的地基,请你与邻居做好沟通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村调委会协调,协商妥善后施工纳管。4、大济古村落保护项目是公益性项目,利民为民,希望你能够积极配合。?5、做好村集体公益项目建设是村内群众、村干部及街道干部的职责,感谢你的参与监督,对村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联系人:吴庆华 ?联系电话:6122640庆元县人民政府濛洲街道办事处2017年10月23日
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