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禅 2017-5-2 15:36:54苦禅 2017-5-2 15:36:55城南开发区在1597K+200处新增设了一处红绿灯控制路口后,路政大队在该路段前200m处增设了前方红绿灯警告,及限速70kn/h,以防止信号灯路口发生追尾事故,过该路口后限速90km/h;而1596K+350的限速为90km/h,公路部门未进行调整。3月10日,浙江省嵊州市强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受城南新区管委会(三江街道)委托,在未经公路路政大队的许可下,对该标志更换成限速60km/h。现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经查实后对浙江省嵊州市强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理,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处理情况已与交警部门进行联系。 经办人:王晓叶经办电话:83036033城南开发区在1597K+200处新增设了一处红绿灯控制路口后,路政大队在该路段前200m处增设了前方红绿灯警告,及限速70kn/h,以防止信号灯路口发生追尾事故,过该路口后限速90km/h;而1596K+350的限速为90km/h,公路部门未进行调整。 3月10日,浙江省嵊州市强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受城南新区管委会(三江街道)委托,在未经公路路政大队的许可下,对该标志更换成限速60km/h。现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经查实后对浙江省嵊州市强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理,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处理情况已与交警部门进行联系。 经办人:王晓叶 经办电话:83036033【绍兴交警】您的小型汽车浙D1411R于2017-04-22 16:38 在京福线1596K+500M(嵊-新),因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请及时接受处理。请求相关部门撤销以上非法拍摄的违章记录!谢谢!
你好!经过调查了解释,2017年4月22日16时38分,浙D1411R小型汽车,在京福线1596KM+500M地方,因超过规定时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移动测速设备拍摄。但由于限速标志的限速值临时变化,考虑到实际情况嵊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决定撤销对浙D1411R小型汽车此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嵊州市公安局 201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