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市江南春晓小区学前教育资源被侵占的投诉

我们是临海市江南春晓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共有800多户.现在江南春晓的孩子们的教育却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对遇,仅一路之隔的家门口幼儿园今年又一次拒绝我们小区的孩子们报名。今年临海市机关幼儿园伟星分园将于5月22日开始报名,并且只接受伟星业主报名。这让我们很是无奈。据我们了解该幼儿园规划为整个江下渚地块的公共设施,应涵盖江南春晓小区。我们曾向临海市城乡规划局分管规划设计的领导求证,得到的回答是:“该幼儿园在当初规划的时候肯定是包括江南春晓的。”主要的依据有:《关于临海市江下渚B04,B05,B06,B08,B09,B10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临土告字[2012] 36号古城街道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公告》。第一,根据《临海市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第9条中明确表示:“公建配套要求: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以上公建均应独立对外。”文件明确指出,幼儿园为江下渚的公共设施应该为社区幼儿园,并要对外公开招生的。第二、根据《临土告字【2012】36号古城街道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公告》第三点“土地开发条件”中明确表示:“无偿返给临海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说明该幼儿园不是伟星的幼儿园,是临海市政府所有,归临海市教育局管理。而机关幼儿园是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这与文件明显不符。第三、去年伟星房产公司领导在接受1818黄金眼采访时明确表示这个幼儿园不是伟星的幼儿园,而是政府建设的幼儿园。在采访中该负责人直接表示:没有配套幼儿园这个说法,伟星方面只负责建设,之后就移交给政府,由政府安排相关的教育机构入住幼儿园。由此可见伟星方面是清楚这个幼儿园是江下渚地块规划的社区配套幼儿园,而不是伟星城配套的幼儿园。该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就应该包含我们江南春晓小区。在就读该幼儿园的权益上江南春晓应该跟伟星城是同等条件的。我们曾就这个事情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去令人无可奈何.不知道相关部门是不是失误:用2016年的文件来解释2012年已经存在的规划。《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是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而临建规划函[2012]038号文是2012年的规划。这样的解释从法律的角度是存在时效的问题。今年的报名又开始了,可是幼儿园依然不允许江南春晓住宅小区的孩子们报名入园。江下渚北面临江,东面靠山,西边被临海大桥隔开,南面是一片树林。在这个区域内就伟星城的小区和我们江南春晓的小区。而规划的幼儿园就在我们两个小区的中间。我们想问相关部门.如果家门口的幼儿园不让读.那么我们小区近20名小朋友该去哪里读呢?希望有关部门能从实际出发,根据实际的规划.纠正该幼儿园为伟星城小区专属的幼儿园的错误提法.让我们江南春晓的孩子们有着同等入学的条件.
临教信访复字〔2017〕001号 签发人:郎伯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匿名:您于2017年5月23日反映的临海市江南春晓小区业主要求子女今年入园临海市机关幼儿园伟星城分园等信访事项,现处理答复如下。经调查,临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幼儿园的招生工作,2016年4月由市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临海市机关幼儿园伟星城分园为公办幼儿园,隶属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是伟星城小区配套幼儿园。该园于2016年9月开园,首先招收伟星城三个小区的3500户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邻近适龄幼儿入园,这一招生政策今年将继续实施。今年具体的招生政策及招生情况可向幼儿园及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临海市人民政府或台州市教育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周继宗联系电话:85311997 临海市教育局2017年5月26日
临海市教育局 201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