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网店如何实名制 “地址”变“住址”

民生新闻报道4月16日报道最近,“网店实名制”的话题成为热点。昨天,《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研讨成果通报会在成都举行,会上有关部门通报了对《暂行办法》的12条修改意见。
意见一:“地址”变“住址”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网商应该向网络平台的经营者提交他们的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吴秘书长表示,应将“地址”改为“住址”。他说:“地址经常可以变化,很难确定。但是住址对自然人来说是无法改变的。”
意见二:“减轻”还是“不减轻”?这是一个问题
这次的《暂行办法》对网点经营者做了许多规定,针对第十三条第三款中“不得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吴秘书长认为,这样的规定与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可能存在冲突,可能会加重经营者的负担。
意见三:平台方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议删除
在本月13日举行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研讨会上,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也进行了激烈讨论。在今天的通报会上,吴秘书长提出,如果由网络平台经营者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可能会造成网络平台经营者对信用权力的滥用,因此“建议删除”。
意见四:“修改信息备份时间”成会议亮点
据记者观察,昨天的通报会上最大的亮点无疑集中在“信息备份时间”的问题的讨论上。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研讨会上,《暂行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引起网络平台经营者的关注和争论。按照规定,“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以及交易记录等其它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成都市一些电子商务企业代表担心这样的规定会增加运营成本,提高网络交易的进入门槛。吴秘书长也认为,备份时间限制要考虑中小型企业的情况来调整,否则会增加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的投入成本。
成都市工商局:医药、刀具等必须办理网上营业执照
另悉,网店的营业执照问题,也是备受关注的焦点。网上营业执照哪些人必须办?成都市工商局信息及网络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波在接受采访时说,网上亮照形式必须法定,建议联合四川省数字认证中心做电子营业执照副本。而对于从事网络商品服务交易的自然人,如果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的商品交易,如刀具、医药等,必须办理网上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