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们公平的退休待遇!

我是2016年11月事业单位退休的,退休金却按2014年10月以前的标准计发,原在2015.2016两年的增资部分全被砍掉。既然按2014年10月以前的标准,那么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人在2015.2016年两年间两次增发的退休金,我们也应该有啊?与2014年10月前退休的相比,一样的职称一样的工作年限,我们却少了800多元。这太不合理了吧!我们拼死拼活为共产党工作了40多年,到头来得到的是如此不公平的待遇?这太气人了吧!!!我们强烈要求尽快改正这不公平的政策,还我们该有的公平的待遇!!!
张水明:您好!您通过网上投诉反映的要求尽快调整退休待遇的问题,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向省人社厅反映你2016年11月退休,目前退休金按照2014年10月前的标准预发,退休待遇比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同类人员低,要求尽快调整你退休待遇。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张水明,身份证号:330823195610116316,系江山市城南中学退休教师,于2016年11月退休。目前,你退休待遇按照工资科审批的标准进行预发。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根据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江山市社保局将对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内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进行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并补扣发相关待遇。日前,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已通知各参保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相关信息的采集。江山市社保局将严格落实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的要求,待参保单位将退休人员相关信息采集后,及时进行新老办法对比计发,争取9月底前完成计发工作,10月初将相关待遇落实到位。经办人:徐慧玲 联系电话:4018056江山市人力社保局2017年9月4日
江山市人力社保局 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