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2015年大伯去世后按遗嘱(有法院判定书)留给侄子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大伯唯一一套房产),
2015年过户是按赠与的方式交契税,税率是按房产评估价的百分之三纳税,
为什么有的其他城市是按百分之一交契税?是佛山自己的税收政策与其他城市不一样吗?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
关于赠与房屋涉及的契税计算
受赠人应纳契税=房产评估价格×3%
如需要及时、快捷的咨询服务,建议您拨打地税部门的服务热线:12366转2,人工坐席将为您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2017-06-16 12: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