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到龙岩市工商局档案查询窗口办事,有一个工作人员叫崔燕的没有看我的材料,就说知道我要查什么,从头到尾没有离开位置,而我要多解释她又打断了两次,结果打了一份我不需要的材料给我,我说这不是我需要的材料,她又说我没说清楚,才去看材料,又说我的介绍信写的很笼统,态度很恶劣,叫我回去重新开,这样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怎么为群众办事呢,请相关部门处理
陈女士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1.依据《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工商[1990]166号)第十九条规定:查阅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文件要持有关的证件和信件,并按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依据《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修正)》(工商企字[1997]398号,2002年4月29日修正)第六条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查阅。
依据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2012]169号)文件,第二十二条:做好对外提供查询服务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指导设立专门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主体、设立查询服务窗口,通过计算机系统采取电子化查阅的方式进行(登录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wsgs.fjaic.gov.cn/creditpub]);除需要鉴定字迹或印鉴外,一般不再提供纸质原件进行查阅。
2.我局档案室为方便企业需求,只要企业提交的有效证件及介绍信,就先给予打印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审批程序由档案室工作人员后续完整。
经了解,你于5月17日上午到市局档案室打印龙岩溪南联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资料。你提交给工作人员崔女士的介绍信是未注明需打印企业内容,崔女士因怀有身孕,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没注意听你的口述,只看你没标明清楚的介绍信后,就按贯例给予打印企业基本情况。而你打印的企业资料是须审批,崔女士要你补完整介绍信是符合要求的。你们双方经过沟通后,崔女士给予补打你所需股权变更资料。
我局档案室工作人员每天受理企业查询近200户,业务量大,工作人员业务繁忙,服务意识有所疏忽。为此,我局进一步规范企业档案查询制度,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更好地方便企业查询档案需要。
此复
龙岩市工商局
2016年5月27日
(龙岩市工商局于 2016-5-27 17: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