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祖宅被强拆的情况说明本人是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原南京解放军理工大学)的技术五级正师职退体教授。祖籍绍兴,我的父母早年居住在绍兴县安昌镇大和乡盛林村沈家台门(现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盛林村)。父亲过世较早多母亲潘菏英1995年过世,晚年曾在此居住。沈家台门中厅楼上和前东侧房是我家祖产(地块号50∕056,地块号50∕057)。根据1989年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绍兴县土地申报登记费收据也清晰明了。2008年村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祖宅涉及拆迁,前期已基本谈妥补偿二套村安置房,但事后在没有人通知我们的前提下进行了强拆(中厅楼上房间有家居财物),几天后村干部电话通知我方是因为小孩子玩火不慎突发火灾,村里在组织扑救时房屋自然倒塌财物尽毁。为此我多方奔走维权但层层推诿心力交瘁,期间绍兴安昌镇女纪委书记曾介入调查答应会妥善解决,但不久她调离岗位后此调查又搁置了。强拆事件已过去将近9年了,令人心寒的是至今没有任何解释和补偿。希望在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三严三实,二学一做的新时期,相关领导能够主持正义,别无所求维持原有补偿条件公平公正即可。 附件: 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②1989年绍兴县土地申报登记费收据。 沈承彦身份证(320103194211199513)1891575623013815869666 2017-4-11
你于2017年4月12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了你户祖宅原位于盛陵村沈家台门中厅楼上和前东侧房在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涉及拆迁,前期已基本谈妥补偿二套村安置房,但事后在未得到通知便进行了强拆的有关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于2017年4月12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了你户祖宅原位于盛陵村沈家台门中厅楼上和前东侧房在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涉及拆迁,前期已基本谈妥补偿二套村安置房,但事后在未得到通知便进行了强拆的有关信访事项。二、答复意见:你所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你户确在现安昌镇盛陵村有一处老房子,当时已基本谈妥予以安置(并非补偿两套村安置房),但你必须补足安置房产的差价。因你一直无法决定,结果不了了之。而后发生火灾,老宅焚毁,在征得你和相关亲属同意后予以清理废墟,并非强拆。若你现在要求安置,仍可以以补足差价的形式申请安置,村里出面协商。经办人:陈志屏联系电话:89969771
柯桥区安昌镇 2017/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