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公,欺软怕硬,暴力执法

稔田镇丰朗村丰生一组村民刘如洪早前在自己房门前搭建了一层附属房,既不影响他人也不影响城镇规划和美观。2016年8月5日,稔田镇土管所在没有提前发出书面通知的前提下,当天也没给主人留点挽救点损失的时间和机会,带上百人只为强制拆除,暴力执法。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280元,给此困难家庭雪上加霜。要说违建,周围比比皆是,为何只针对一家,简直就是执法不公,欺软怕硬,暴力执法,不为老百姓着想减少损失。在此请求政府给予补偿。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挂村领导、工作队等人员,就诉求件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刘如洪户违章搭建位于稔田镇丰朗新村处,该处位于稔田镇集镇规划区范围。该户于2014年10月26日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门前开始违章搭建,面积约50平方米。因影响到隔壁刘寿茂户采光,两户发生纠纷,并经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镇村干部调解,两户签订调解协议书,该户答应停止违建。但后续该户违法协议,继续违建,稔田镇政府于2015年6月24日下发通知,要求该户于2015年7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刘如洪本人签字接收。2016年1月25日,稔田镇政府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刘如洪本人签字接收。2016年2月26日,在镇村干部多次的入户了解后,结合违建的具体情况,刘如洪户与刘寿茂户达成调解协议,刘如洪户同意将影响到与刘寿茂住户的部分违建自行拆除。2016年7月26日,刘如洪户违背双方协议再次违建,稔田镇政府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催告书》,刘如洪本人在场,拒签,留置送达,该催告书中明确写明送达三日后未自行拆除将组织强制拆除。2016年7月29日,稔田镇政府在公告栏张贴拆除公告。2016年8月5日,在执行完前期法律文书送达告知等流程后,稔田镇政府联合上杭县行政执法局和上杭县国土资源局对稔田镇10户共13起“两违”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含刘如洪户),拆除前执法队员按程序将该违建内可搬移物品均已移走,拆除部分为违章建筑,未造成其他损失。(上杭县稔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6-10-17 11: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