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来电反映,现在宁德市区的出租车上,在车里面的右上角都装有一个大概五英寸的显示器,一直轮番的播放广告,他个人觉得这样既影响了司机的驾驶安全,同时也影响客人的视线,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一是符合《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符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安装的电子服务监督卡是经过长期的市场考验的,技术比较成熟,其主要功能:一是可以有效杜绝出租汽车绕道载客、不打表计费、违规替车等违法行为。二是可实现车辆状态查询、历史运行记录查询、驾驶员信息统计管理、车辆远程电子管控、车辆调度、服务评价、企业管理信息发布、寻物启事和公益宣传等信息发布、不打表运营管理等功能。三是该系统实现了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和车辆三方统一管理,有效提升了企业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
针对投诉人李先生对出租汽车电子服务监督卡系统安装使用的诉求,我处已责成协会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摆问题,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同时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把关电子服务监督卡播报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于 2014-10-14 15: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