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未公开收费标准,收费无税务正式发票,仅出具收款收据。殡仪馆工个别作人员不仅从事代办服务,还巧立名目,私自收费,中饱私囊,大肆敛财。因殡葬问题事关每个人、每个家庭,属民生项目,兹希望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到:
1、加大宣传力度,大《闽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殡葬收费项目及标准、办理流程及
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让广大市民有所了解;
2、市、县殡仪馆开展整风运动,做到有工作部署和活动进展,严惩工作人员巧立名目
私自收费问题,将私自收取的财物退还死者家属或上缴国库,并在主流媒体公开整风运动进展情况。还我市殡葬事业一片净土,让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龙岩市殡仪馆的主管单位为新罗区民政局,建议本诉求件转新罗区民政局答复。
我局已要求新罗区民政局对诉求者反映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并及时答复。(龙岩市民政局于 2015-1-7 08:51回复)
关于《市殡仪馆收费不透明》的答复
诉求编号LY14123100022的诉求件收悉后,市、区两级民政局高度重视诉求件反映的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就信件反映交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未公开收费标准的问题:经实地查看,区殡管所业务大厅内有公示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在原服务部外墙有公示服务部收费项目。今年新增服务项目豪华殡仪车的收费情况也有在服务部和业务大厅内公示。我们要求区殡管所将原服务部外墙的公示牌重新制作,对一些服务项目进行补缺补漏。
二、关于收费无税务正式发票的问题:区殡管所业务大厅内的收费项目均由政府定价,由财政局和物价局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区殡管所部分服务项目实行财政性票据,给予区殡管所部分服务项目暂不实行财政性票据,不实行财政票据的由区殡管所自制收据。但是要求业务大厅内的全部收费上缴财政局。经调查,业务大厅内的收费全部及时上缴财政局,并通过审计局严格的审计。此外,区殡管所服务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根据市场调节而定,目前有部分项目实行税务发票,有部分项目实行收款收据。原因在于,区殡管所服务部的收入除了缴纳税收外,还会根据收入的涨幅,将部分收入上缴财政局。经调查,自2007年区殡管所服务部从个体手中接管后,年年按照财政局下达的收入指标任务数如实上缴财政局,并有部分项目的税收纳入税务局,并通过审计局严格的审计。综上,区殡管所作为单位而言,在财务收支方面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违反财政和税务相关规定。
三、关于个别工作人员作风建设问题:目前,区殡管所工作人员的身份复杂,既有正式职工也有劳务派遣人员,文化和道德素质良莠不齐。此次收到您的意见建议后,我们会责成区殡管所开展整风整纪活动,并请民政纪检监察加以监督指导。同时向区殡管所明确惩处机制:凡有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的(实名举报是指:有职工姓名、有时间、有具体事件、有举报人姓名),一经查实,正式职工待岗三个月,聘用工辞退。
您在诉求件中建议:在《闽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殡葬收费项目及标准、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等,从目前的大环境和群众接受程度来看,目前暂时无法做到,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殡葬行业属于边缘行业,不宜在《闽西日报》等党报党刊上公示;二是物价部门对各单位的收费标准等均要求在本单位内公示即可。
您此次对殡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对进一步净化殡葬行业风气将有极大的推动。非常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敬礼!
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
二0一五年一月十一日(新罗区民政局于 2015-1-12 15: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