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今年初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证件,发现有一处中英文标识标注不当:对于证件领取(取证),合理的英文翻译应为:Obtain Certificates(或Certification),而不该为Obtain Evidence。Obtain Certificates:证件领取Certification:制证、发证Obtain Evidence:证据取得,多用于犯罪现场的证据取得,而不是证件类的领取!另外,我建议“取证”应当更恰当地改为“发证”或者“领证”。因为取证可以有两种含义:证据取得、证书证件的领取。我市对外开放进程迅速、来舟外籍人士逐年增加,出现此类翻译错误易贻笑大方,切望贵局及时更正。许天羽
非常感谢许先生给我市公安出入境大厅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自接到你提出的“取证”中英文对照不妥的问题,我们对此进行了检查,情况确实存在,由于当时大厅建设时由广告公司进行制作,对中英文对照是否妥贴存在疏忽。对此,我们对大厅其他中英文对照内容,以及大厅公示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英文标识不当的予以及时纠正。再次感谢你提出对我市公安出入境大厅建设的关心,也衷心希望有更多申请人积极参与公安出入境大厅建设工作。
舟山市公安局 2017/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