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一直以来都在上杭县医院产检,每次产检也都显示胎位正常,我们就打算顺产。
凌晨4点多送进上杭县医院。4个小时前,宫口开了5公分,四个小时后还是5公分,医生就出来说宫口只有5公分,要剖腹产,而且胎位不正,只能剖。在这四小时间医生跟我们没有任何沟通,等宫口开要等这么久吗?两个小时够了吧?两个小时没有开更大就要跟我们家属说了吧?
从凌晨4点疼到现在,孕妇被折腾了几个小时,结果还要剖腹产。如果早点跟我们说要剖腹产,孕妇就不会受罪这么久,我们家属也不会在门口这么煎熬。
只有一个妇产科医生在那边,好像叫吴爱萍。
要剖腹产签字,才出来跟我们说,里面什么情况我们根本不清楚。
我说了,要签字可以,但是如果我老婆出了什么意外,你们要负责,然后她应都不应,直接走了。
可以这样的吗?作为医院,可以这个态度的吗?
说要找他们的
林先生:您好,你投拆问题, 经我局核查:产妇黄菊妹,女,21岁,2016年11月23日3:40入院。入院时腹围96cm,宫高31cm,预计胎儿体重3.2KG,坐骨结节间径9cm,宫口已开2cm,胎心监测为I类图形,提示无头盆不称,可常规监护、试产,无需采取特殊措施。当天9:00宫口开5cm,S-1,胎膜未破。11:00宫口仍开5cm,S-1,此时胎膜自破,胎心监测为I类图形,此后宫缩良好(40S/2min),故继续试产。12:00产妇出现屏气用力,12:50查宫口开5cm,S-1,LOP,扪及产瘤3*3*3cm,考虑“持续性枕后位”,建议剖宫产分娩。为正常产程处理。
23日11:00产妇宫口仍开5cm时,医生检查结果有告知产妇本人其宫口未明显开大,但宫缩及胎心音均良好,可短时间内继续试产,产妇同意继续试产,后产妇试产失败。
在产妇试产过程中,诊疗行为均符合诊疗常规,在严密观察产程的过程中,医生及时与产妇沟通,因无法顺利分娩建议剖宫产,符合产妇病情所需。剖宫产术前医生已告知产妇家属情况,家属签订手术、麻醉协议书,表示家属同意实施剖宫产终止妊娠。
针对患者家属质询,我局要求县医院要加强对就医人员及家属的沟通工作,以得到广大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谢谢你对卫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上杭县卫计局于 2016-11-28 16: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