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劳动监察部门: 你们好! 我是来自眉州医院的一名医生.眉州医院拖欠整院所有员工3个月工资不发,医院每月都收了社保钱,2014年8月份截至就没给我们1希望劳动监察部门查证医院运作是否合法 2由于医院人数众多,为方便传达,还请贵局以书面形式回复此事处理结果。 2015.2.13 眉州医院全院工作人员
您好,收到你们的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已责成眉州医院负责人尽快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员工工资。 2.你所反映的“收了社保钱,没给我们”表达意思不是很清楚,按照劳动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是发放给员工个人。 3.你所反映的“劳动监察部门查证医院运作是否合法”,我局将按照劳动相关法律规定对单位进行相关检查。 4.为了更好的处理好你们所反映的问题,请你们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东坡区学士街268号)投诉,以便立案进行处理,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