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提一个问题,哈哈
我一直关心弱势群体的帮助问题,社会上有很多乐于助人、不计报酬的人一直在关心她们,但毕竟大多数的人都在为口奔驰,真正的义工数量不多,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因此,我建议由政府牵头,学习香港的社工制度,成立社会福利中心,向社会聘请全职或兼职的社工,发放工资,按照社工的专业技能发配工作,向弱势群体提供专业的帮助,全面有效地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福利中心经费可以在福利彩票中划拨啊:)
打个比方,如果有视力障碍的朋友需要出门看病,可以在家打个电话到社会福利中心提出具体要求--》福利中心安排社工--》社工上门接她们看病并送回服务完毕中心核实情况发放社工工资。
我提出的建议可能是有点超前,但是作为社会上的一员,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特别的弱势群体的朋友更应该得到社会和政府的关怀。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市社工工作及弱势群体的关注。上面我局福利事务科已经作了回答,下面我们就一些专业性问题再与你沟通一下。
你的建议对于弱势群体而言确实是一个福音。然而正如你所说,你的建议对于这项工作的发展的确非常超前。
首先,在香港,社会福利署(应该就是你所指的社会福利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的宏观管理与指导,包括制定和修改香港的社会福利政策,颁布实行各项社会工作的法规、条例、规章和考核评估指标,规范政府、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公众在社会福利事业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等。事实上,香港地方政府并不直接包办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和服务,在香港开展各项社会服务的主体是各类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这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隶属于社会福利署的专业机构,另一类是非政府的社会工作机构,而其中非政府机构约占总数的3/4以上。换句话说,聘请社工、发放工资的都是各类的专业社工机构,而非政府直接聘请。政府通常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
其次,香港的社工制度从上世纪中期开始发展至今,整个社工体系已相当完善,不论是社工人才资源、社工服务机构、资源配置还是社会关注度,都已相当成熟。但是,在我国内地及至我省、我市,社工的发展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专业社工人才、社工服务机构由于受专业人才数量不多(全省首届社工专业毕业生在2003年出现,全国首次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在2008年进行)等因素制约,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至于你提议的经费可在福彩中划拨只能是作为对公益性社会组织一种资金上的帮扶方式存在,但不能成为其资金来源的主要途径,毕竟即使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也是需要自主筹措资金,自负盈亏的。
目前,我市在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方面,政府在不同领域已经实施着各项的帮扶政策。像针对社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针对残疾人的残疾人有待政策,针对低收入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与住房保障政策等等,这些帮扶政策其实都体现着社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与关怀。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0-03-26 2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