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民生之本,关乎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多年来,就近上学、公平享受师资力量、违规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直为南昌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南昌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精神,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宗旨,着重在解决“上学难、上好学难”等热点、难点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因历史原因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城市扩张和人口增加,我市学前教育存在总体数量不足、公办幼儿园稀缺等适龄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去年12月,我市召开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工作推进会。我市与县区政府、新区(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学前教育发展责任状,并编制完成了中小学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
据了解,我市将全面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全市到2013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94所,实现80%以上乡镇建一所以上中心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力争使我市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达到60%。同时,我市将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快幼儿园网点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幼儿园管理,力争使幼儿园保教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是社会阶层流动与变迁的调节器。去年,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极大地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调整网点。市教育局搬迁部分市属高中部,将腾出来的老校区用于举办优质义务教育。如:南昌三中高中部搬迁青山湖区,原校址移交给东湖区育新学校举办优质义务教育,将给东湖区增加近1000个优质义务教育学位;南昌十九中高中部从老城区迁至红角洲,叠山路老校区也将扩大初中招生规模,三年将新增学位 600个以上。
新建校区。在红角州片区已建设竣工南昌十九中高中部;在西湖朝阳片区、高新区分别启动南昌一中、实验中学的新校区建设工程;着手规划九龙湖片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网点布局建设工作。进贤一中高中部新校区已于2012年9月全面投入使用,新建一中原址扩容正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湾里一中异地新建已开工,预计2013年9月竣工使用。
整合资源。市教育局采取兼并、联办、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和带动效应,实现优质资源配置最大化。去年参与整合的学校达到了7所,具体包括:撤并南昌四中教学网点,和南昌二十二中学实行合并,并以南昌二中初中部的名义在红谷滩地区办学;南昌三十中与南昌十五中合并,以十五中名义对外招生,十五中原校区举办高中,三十中原校区举办初中。新建二中在望城新区新建三中原址上建设分校,已于去年9月全面投入使用。
调整范围。调整了城区81条街巷的学区范围,使城区优质初中学位增加1800多个,让市民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促使择校热得到一定程度的降温。
增加普高计划。去年增加了15所重点高中学校和重点建设高中的招生计划,为市民提供了2570个优质高中学位,优质高中教育供给水平逐年提高。
合理运用政策。2012年下达的重点高中均衡招生计划比例由2011年的45%提高至50%,南昌城区16所省级重点中学共拿出3167个均衡生指标,已经分配到107所城区初中学校用于均衡招生,让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校有了更多上重点高中的机会,今后还将逐年增加。
创建特色学校。2012年,市教育局全面部署了创建特色学校工作,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中小学基本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发展格局,全市80%的中小学均培育有特色项目,300所学校达到市级特色学校标准,100所学校成为省内知名特色品牌学校,20所学校成为全国知名特色品牌学校,满足市民对不同类别的教育需求。
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就学
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就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也彰显着教育的公平性和均等性。2012年,市教育局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去年以来,共为全市65万余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共计389万元,为1.965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共计2279万元,对32524名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资助共计2439万元,对2127名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共计1063.5 万元,对1.5万名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共计2250万元,对4000名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共计800万元,为1934名大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计1147万元。
2012年,南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受了9000余名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他们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在收费标准、学习生活、评优评先、入队入团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为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市教育局投入资金约1.52亿元,全力打造了一所集教学、职业教育、康复训练为一体的示范性特殊教育中心。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和东湖区、西湖区等县区新建、改扩建了特殊教育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和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入学,全市共接受了2101名残疾儿童入学。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建立健全了留守儿童工作档案登记管理制度、与监护人联系制度、结对帮扶制度、优先住校制度等四项制度,同时依托村级活动场所积极打造“留守儿童关爱之家”,让留守儿童感到了温暖,让在外工作的家长们放心。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不让老百姓在孩子读书的问题上花一分冤枉钱”是南昌教育人恪守的准则。多年来,市教育局一贯重视和加强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悉,该局从2012年起严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收取择校费、与升学挂钩的借读费和捐资助学费。同时,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去年全市共清查并清退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收费问题涉及金额300.65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共51人,其中校长免职1人、师德师风不端处理10人、辞退教师2人。
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才能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近年来,市教育局积极建章立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在规范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方面,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三重一大”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要求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探索决策形成机制方面,出台《南昌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凡属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经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在落实决策保障机制方面,建立局党委、行政重大决策督办制度,由局办公室对重大事项进行分解立项、催办落实、报告结果等,并把督办工作情况列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以及建立了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领导干部,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在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方面,每年定期表彰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加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师风与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