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事儿咯
旅店业客人5月份欠下后500元直接不见了(逃单)了
联系所使用登记的会员卡号码人家(一个女孩子)答应说一个星期内来给
一个星期之后没来给 再问,说自己忙忘了这个星期会让她男朋友来给的【之后还是没来
【【这女孩子和这男的都是本地的 90后鉴于是本地的又是老顾客而且还是年轻人也没有一直催着屁股后面跟人家要
当月客人仍未前来还钱 按照店内规定钱由员工暂时给客人垫上(赔)了
之后再联系客人不承认自己有住过要求店内出示监控录像(本店监控只能保留一个月。现在已经没有了)
甚至声称随便用她的卡她的名字她的身份证侵犯她隐私权【因为是她男朋友报她的会员卡开的房【故而他俩身份证都登记了
对于询问你之前明明答应了会来还钱的话该女一律无视了只坚称自己没住过没义务谁住的找谁要报警就报警
以上 差不多四个月了 我就是问问这还要得回来吗还是说这世道也就这样了【反正我是都能接受【就是觉着这么自由猖狂是不是也太爽了
这个跟公务员有关吗
没听说有先住店后给钱的旅馆
是不是老顾客记账了?她和他男朋友估计是分手了吧,然后这笔钱谁也不肯出了~
好像和公务员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